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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中华造船船舶配套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
来源:中华粉碎设备网  |  日期: 2008-4-21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舶配套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08年4月18日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舶配套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长兴岛中船长兴造船基地北侧,分三块土地进行建设。由东向西机械分厂、舾装件分厂合一地块,占地50.89公顷; 管子分厂占地38.63公顷;阀门分厂、电器分厂合一地块,占地10.31公顷,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报告书主要针对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期工程总投资171513万元,投产运营后将达到的生产纲领为:机械分厂年产船舶下水件60船套;舾装件分厂年产船舶舾装件及大型钢结构件2万吨; 管子分厂年产各种船舶管系40万根; 阀门分厂年产阀门件2.5万套; 电器分厂年产船舶电器件80船套。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工程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和上海市要求的排放标准。经治理达标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及运输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② 生活污水和临时食堂含油污水设置简易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安装油污水处理装置,一般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应设简易有效的隔油池。施工场地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③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尽可能远离农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道路保持通畅,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减少车辆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④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将施工、生活垃圾倾倒入水域。
  (2)营运期
   ①废水治理措施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和乳化液废水经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一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长兴岛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质能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
   ②废气治理措施
  切割加工工场:切割加工工场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粉尘。切割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效率为99.99%。
  涂装工场:分段涂装工场共2喷4涂(即2间喷砂间、4间涂装间)。喷砂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粉尘采用全室通风的方式进行捕集,全室通风量换气次数达8~10次/时,采用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99.99%以上; 漆雾粉尘产生于喷漆过程,通过在排风系统排风口和有机溶剂净化装置前安装漆雾过滤器进行治理。经漆雾过滤器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和固化过程产生的二甲苯有机废气分别采用有机溶剂净化装置、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经净化后污染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关标准。
   ③ 噪声(振动)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中的主要噪声产生场所为空压站、涂装工场、水泵房,采取隔声、隔振、消声等控制措施后,对厂界处的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限制值,即白天不超过60dB(A),夜间不超过50dB(A)。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对废钢材、废钢丸和铁皮、废焊材综合利用; 对废油漆、废过滤材质、废油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符合地区发展规划
  (3)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 污染治理、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建设项目污染物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可以在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基础上控制到最小。
  (5)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废水可纳入长兴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②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非正常生产工况下,建设项目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③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带来不良影响。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也可以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
   ④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回收利用或社会化协作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妥善存放并送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处理工厂处理。各种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与处置后,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6)综合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经治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详细内容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查询。查阅期限为2008年4月18日~4月28日。
  建设单位: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文德
  电话:58713222-3582
  Email:Ln02@21cn.com
  环评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忻仲婡
  电话:62160497
  Email:xinzhl@sina.com.cn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现址和新址附近随机抽取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50份并回收。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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