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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励五原则-中华粉碎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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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励五原则

来源:中华粉碎设备网  |  日期:2007-7-25
       一、涨工资不如发奖金。假如你年薪10万元人民币,现在公司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保持现在的工资水平,每年不定期地发几次奖金。奖金总额为1万元人民币;二是把年薪一下子涨到ll万元人民币。大多数人会选择第二种方案,但不定期给奖金比涨工资更让员工开心。原因是刚开始涨工资时,人们觉得很开心,但时间长了适应了,开心程度就恢复到涨工资前的水平;而每次给奖金都给了员工一种刺激,特别是不定期地发奖金,带来的幸福感更频繁而持久。

        二、“公开”不如“不公开”工资和奖金一定不要公开,而且不能让员工互相打听,并且有制度制约这种行为。因为人们往往都过于自信,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好。在工资不公开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比别人干得好,往往高估自己相对于别人的工资;如果工资公开了,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的工资相对于自己的贡献而言较低,大家都吵着加工资。就算公司给每个人都加了工资,但每个人之间的相对工资水平没有变化,每个人还是不开心。

        联想集团把“工薪保密”也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内容。

        某公司的一位白领,某次偷看了同事未关的抽屉,发现奖金比自己多了3000元,她就到老板那儿诉说。老板听后,把多拿3000元奖金的人叫来,让其把3000元奖金交给发现者,因为你没有保密好。没过多久,双方都辞职了。因为在一起,都觉尴尬。

        三、“小罚”不如“不罚”在以色列的一家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希望家长们下午3点之前把孩子领回家,但总有那么一部分家长姗姗来迟。教师们不开心,便向园长反映,园长想出的办法是给晚来的家长一点象征性的惩罚:晚来1小时,扣几元钱。结果晚来的家长却增加了,因为多花几元钱就能让幼儿园帮忙多照看1小时孩子,家长们觉得合算。幼儿园发现决策错了,连忙取消了这一惩罚,结果晚来的家长就更多了,因为他们想:“幼儿园免费为我照看孩子,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要么不罚,要罚就大罚,小罚还不如不罚。

        四、“有选择”不如“无选择”。一般人认为。给奖励有选择比没有选择好,但事情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有选择反而使人患得患失。比如年终时,有一家公司给员工的奖励是去海南岛度假,员工很开心;另一家公司的奖励是去北京,员工也开心;第三家公司是让员工在海南岛和北京之间选择一个目的地,结果有的人去了海南岛,有的人去了北京。但每个人都会想自己放弃的另外一个选择是不是会更好,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缺了点什么,反而不及前两个公司的员工那么开心。

        五、“大中之小”不如“小中之大”。送人一条价值400元的羊绒围巾会比送一件价值500元的羊毛大衣更让人开心,因为400元是羊绒围巾中最好的,而500元的羊毛大衣则很一般。所以给人礼物最好是送小范畴里的大东西,而不是大范畴里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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